1.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審批表》。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個人護照申請時,需攜帶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本人信息頁、變更頁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填寫原始申請表。
4.申請被受理後,立即拍護照專用照片,繳納護照工本費,領取《因個人原因出境證明回執》。
5.辦護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審批、制發護照需要7至14個工作日。辦護照時,必須帶上身份證或戶口本和《因私出境證件申請回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四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以下真實有效的材料: (壹)近期免冠照片壹張,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三)不滿16周歲的公民,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核同意出境的證明;(五)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完成審批手續後,向部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