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有利於貫徹公平稅負原則;
第二、有利於生產經營結構的合理化;
第三、有利於擴大國際貿易往來;
第四、有利於國家普遍、及時、穩定地取得財政收入。
壹、增值稅的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增值稅的征收範圍增值稅征收範圍包括:
1、貨物;
2、應稅勞務;
3、進口貨物。
三、增值稅的稅率增值稅稅率分為三檔: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和零稅率。
四、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計稅依據為其銷售額,進口貨物的計稅依據為規定的組成計稅價格。
五、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壹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含銳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3、進口貨物的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十消費稅)×稅率發票分普票和專票,專票也就是增值稅發票,是可以抵扣的,而普票(普通發票)則不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
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