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根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初步判斷是否達到認定條件的要求。
二、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企業註冊登記表》,並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核對企業註冊信息,在網絡系統上確認激活後,企業可以開展後續申報工作。
三、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並向認定機構提交書面材料:
1、認定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簡稱認定機構。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
2、書面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並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註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對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五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總體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6)經具有資質並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壹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註: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後,從專家庫中抽取至少5名評審專家(其中技術專家不少於60%,並至少有1名財務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審查。
五、認定機構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於每年11月底。
六、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對報備企業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提出處理建議。
進行高新企業認證可以選擇微略知識,微略知識常年從事高企認定項目申報,為高新產業中的科技型企業提供技術服務與咨詢、科技信息咨詢、科技創新服務、科技交流活動策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訓與輔導、知識產權體系建設、研發投入財務體系建設等各類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