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是壹種介於壹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和個體工商戶之間的企業型態,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如果滿足稅務機關上規定的壹般納稅人條件,並且獲得壹般納稅人資格,發生銷售貨物、勞務等應稅行為,就可以開具1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個人獨資企業在小規模納稅人階段,可以開具征收率為3%或者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個人獨資企業能開票的內容:
1、個人獨資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壹般為稅務局代開專票,也可以申請自開票,不過有行業限制以及版面額度的限制;
2、個人獨資企業為壹般納稅人的情況下,必須自購金稅盤,進行自開票。根據行業不同,稅率會有所不同;
3、個人獨資企業,如果是壹般納稅人的話是可以自己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稅局申請開具。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中很關鍵的壹步,它與普通發票不同,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於實行憑發票註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
綜上所述, 個人獨資企業雖然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需要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通常來說,若個人獨資企業有專用發票,那麽獨資企業可能可以憑借發票減少稅額的支付數額。具體是否可以憑票減少稅額的支出,由接收稅額繳納請求的稅務機關依法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十五條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壹個自然人投資、組織、經營、承擔風險和享受收益的企業,其所有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