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開錯了增值稅發票,可以直接開增值稅負發票沖紅。這種情況下,不需要申請開具紅字發票,但需要註意的是,如果開票有錯誤,應收回原發票的所有復印件;銷售退貨需要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發票原件並註明“作廢”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如遇銷售折扣,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在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必須開具新的銷售發票或紅字發票。
三、如果錯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且不符合作廢條件,也需要開具紅色專用發票。納稅人不需要去辦稅服務廳,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就可以辦。納稅人在系統中填寫《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上傳信息表後,會生成壹張印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賣方根據審核通過的信息表開具負數專用發票。
四、《信息表》由買方或賣方填寫,也要區分具體情況。如果專用發票已交付給買方,應由買方填寫並上傳。若專用發票未送達買方或買方拒收,賣方應在專用發票認證期內填寫並上傳。
五、對不按規定辦理發票的,稅務機關可依法對納稅人進行稅務行政處罰。納稅人要註意,當月未及時作廢的發票,要按正常發票申報收入,次月開具紅字發票後再沖減銷售額,避免漏報和涉稅風險。
六、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退回發票的收款和扣款時間未超過賣方開具發票的當月;
2.賣家沒有抄稅,沒有記賬;
3.購買人未經認證或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未經認證”或“專用發票代碼和號碼未經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