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領取的養老金是不需要交稅的。因為養老金在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範疇之內。並且除養老金外,個人的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等,也不需要繳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其余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退休工資壹般是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壹、個人所得稅征收條件:
1、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壹住房需繳納個人房轉讓所得稅。
2、如果是家庭唯壹住宅但是購買時間不足5年則需要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先繳納,若在壹年以內能夠重新購買房產並取得產權則可以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具體退還額度按照兩套房產交易價格較低的2%退還。
3、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麽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地稅局在征稅過程中對於營業稅繳納差額的情況,個人所得稅也必須征收差額的20%。
二、個人所得稅退稅條件如下:
1、由於稅務工作人員工作差錯多征了稅;
2、政策變化需要退稅;
3、其他原因導致退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