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收入超過12萬要自行申報,具體申報方法如下(以支付寶申報為例):
第壹步:打開支付寶;
第二步:點擊“城市服務”;
如果妳的支付寶這個位置上沒有“城市生活”,請點擊後面的“全部”,進去稍微找壹下;
第三步:點擊“稅務大廳”;
進入這壹步後,會有壹個授權的界面,點擊確認授權即可;
第四步:點擊“申報管理”;
第五步:點擊“年所得12萬以上自行納稅申報”
第六步:點擊“含必填項*”,確認“個人基礎信息”以及“單位及稅務機關信息”
正常情況下,“個人基礎信息”以及“單位及稅務機關信息”都已經由無所不知的馬雲爸爸為您填好了,只需要核對無誤即可。如果有修改,請別忘了在修改後點擊下方的保存按鈕。
第七步:點擊“工資薪金所得”核對信息。
進入“工資薪金所得”後,請根據HR提供的數據,核實“年所得額(合計)”、“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以及“已繳(扣)稅額”。這幾個數字正常情況下已由無所不知的馬雲爸爸替妳從稅務局找來了。妳只要核對無誤後點擊“確認申報”即可。如果數據與HR提供的數據不壹致,請與HR聯系。
第八步:點擊“提交申報”
第九步:申報完成
如需查詢申報情況,可點擊“申報查詢”。如需修改,亦可點擊“修改”按鈕修改。
擴展資料
壹、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需自行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第二條規定,凡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壹)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辦法第二條第壹項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均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於納稅年度終了後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二、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申報註意事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關於明確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6〕1200號)規定: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除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計算年所得以外,還應同時按以下規定計算年所得數額:
(壹)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不得減除納稅人在提供勞務或讓渡特許權使用權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
(二)財產租賃所得。不得減除納稅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對於納稅人壹次取得跨年度財產租賃所得的,全部視為實際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三)個人轉讓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按照實際征收率(1%、2%、3%)分別換算為應稅所得率(5%、10%、15%),據此計算年所得。
(四)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企業債券利息所得。全部視為納稅人實際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五)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按照征收率核定個人所得稅的,將征收率換算為應稅所得率,據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合夥企業投資者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後,合夥人應根據合夥協議規定的分配比例確定其應納稅所得額,合夥協議未規定分配比例的,按合夥人數平均分配確定其應納稅所得額。對於同時參與兩個以上企業投資的,合夥人應將其投資所有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相加後的總額作為年所得。
(六)股票轉讓所得。以壹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後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為負數的,此項所得按“零”填寫。
上述年所得計算口徑主要是為了方便納稅人履行自行申報義務,僅適用於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報,不適用於個人計算繳納稅款。各級稅務機關要向社會廣泛宣傳解釋1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年所得的計算口徑。
按照《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納稅人可以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自願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扣繳義務人或其他個人代為辦理自行納稅申報時,應當簽訂委托辦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協議(合同),同時,納稅人還應將其納稅年度內所有應稅所得項目、所得額、稅額等,告知受托人,由受托人將其各項所得合並後進行申報,並附報委托協議(合同)。
稅務機關受理中介機構、扣繳義務人或其他個人代為辦理的自行申報時,應審核納稅人與受托人簽訂的委托申報協議(合同),凡不能提供委托申報協議(合同)的,不得受理其代為辦理的自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