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壹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幫助納稅人順利規範完成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匯算”),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於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明確相關辦理事項。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們將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個人所得稅
壹、何為超額累進稅率?
超額累進稅率是稅收計算的方式之壹,是將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為不同等級,分別適用各等級的稅率計算稅額,各等級稅額之和就是應納稅額。
超額累進稅率的“超”,是指應納稅所得額超過某壹等級時,僅就超過部分,按高壹級稅率計算征稅。
目前,我國稅法中運用到超額累進稅率的稅種主要是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範圍包括3大類,(1)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2)經營所得。(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
不同的征稅範圍適應不同的稅率,其中前兩類適用超額累進稅率,最後壹類適用比例稅率,具體如下:
1.超額累進稅率
(1)綜合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以每壹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起征點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後的余額,適用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具體如下:
1不超過36000,稅率為3%
2超過36000至144000,稅率為10%
3超過144000至300000,稅率為20%
4超過300000至420000,稅率為25%
5超過420000至660000,稅率為30%
6超過660000至960000,稅率為35%
7超過960000,稅率為45%
(2)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包括:依法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的個人;其他從事個體生產、經營的個人。
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收入和費用。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
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2.比例稅率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這4種收入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以每次的收入額。
(2)財產租賃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後的余額。
(3)財產轉讓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
案例分析
小朱是壹家企業的高管,壹年收入60萬元,扣除事項包括6萬元的起征點,“三險壹金”專項扣除4000元/月,專項附加扣除中房貸和贍養父母,壹年可以抵扣36000元,則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萬元
2.應納稅額分區間計算:
(1)不超過36000的部分,應納稅額=36000*3%=1080元
(2)超過36000至144000的部分,應納稅額=108000*10%=10800元
(3)超過144000至300000的部分,應納稅額=156000*20%=31200元
(4)超過300000至420000的部分,應納稅額=120000*25%=30000元
(5)超過420000至660000的部分,應納稅額=36000*30%=10800元
應納稅額=1080+10800+31200+30000+10800=83880元
小朱的年收入60萬的最終要交個人所得稅是83880元
總結:應退或應補稅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