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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間是什麽時候?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間是什麽時候?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壹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第三款:"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條第壹款第壹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規定,匯算清繳的範圍主要是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也就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之壹的,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截止時間為每年5月31日.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怎麽操作?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個稅所得稅匯算清繳是需要在稅務局網上申報的,按照您個人收入情況填寫申報表,按照個人所得稅申報.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1、網上申報: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這兩款軟件都是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放心使用,而且退稅更快!

2、郵寄申報:需要將事先填好的《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及其他資料寄送到指定的稅務機關.

3、辦稅服務大廳申報:比較傳統的辦理方式,也要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或專區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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