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以後,居民個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需要匯總四項綜合所得的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等。,2022年6月65438+10月1至2月1期間取得,扣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法律確定性。
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扣除速算扣除(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扣除2022年的預繳稅款,取得退稅或補稅,向稅務機關申報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預繳稅金。
匯算清繳不涉及納稅人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未納入綜合所得進行計稅的所得。
第二,不需要結算。
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壹)最終結算需要納稅,但全年綜合收入不超過654.38+0.2萬元;
(二)納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3)預繳稅額與最終應納稅額壹致;
(4)符合最終退稅條件但不辦理退稅的。
三。需要解決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辦理匯算清繳:
(壹)預繳稅額大於最終應納稅額並申請退稅的;
(二)2022年綜合所得超過654.38+0.2萬元,匯算清繳需納稅額超過400元。
收入項目申報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導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2022年度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進行匯算清繳。
四、可以享受稅前扣除。
下列2022年發生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匯算清繳期內填報或補充:
(壹)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費用;
(二)符合條件的嬰幼兒護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費用扣除、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
(四)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既取得綜合所得又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以在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中申報6萬元費用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