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流程
1、適用於代扣代繳程序的,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股息紅利所得,中獎等偶然所得是由發放收入的單位來代扣代繳的,妳在收到錢的時候稅款已經給妳扣掉了,代扣代繳單位會在次月的15日內繳納的地稅局。
2、個人在稅務機關有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需要按月辦理納稅申報,年終3個月內匯算清繳,只要包括承包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等。
3、是沒有稅務登記的個人,但是每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個人,需要在年度終了3個月內辦理自行申報,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索取表格,計算填寫以後繳納稅款就可以了。
二、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
1、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2、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壹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八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