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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申報費

法律主觀性:

由於我國居民個人大多在用人單位工作,這個居民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由用人單位代繳,相應的稅務局會退還2%的手續費。壹、個人所得稅手續費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是多少?意思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公司可以向當地地稅局申請,稅務機關會支付所收稅款2%的手續費。這是因為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不屬於公司日常工作,是為稅務局工作,所以要適當繳納。二、個人所得稅費用的使用首先,對這筆費用的使用有明確的規定:1,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於進壹步加強代扣代繳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05]365號),(六)'三代'單位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單獨核算,納入單位收入進行'三代'管理。2.《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國稅發[1995]065號)規定,“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支付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以用它來代扣代繳費用,獎勵代扣代繳稅款做得好的納稅人。”根據上述文件的規定,企業取得代手續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返還,應當有兩個目的,壹是用於代扣代繳工作的管理支出,二是用於獎勵相關工作人員。個人取得此項手續費的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1、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二。對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五)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後取得的代扣代繳手續費。”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儲蓄存款利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免稅的通知》(國稅發[2001]第31號)第二條規定,“對稅務人員在儲蓄機構從事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業務取得的代扣代繳利息手續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應該說,以上兩項規定足以說明,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應僅指相關人員按規定辦理了代扣代繳手續所取得的代扣代繳手續費,而公司用這筆錢作為獎金或集體福利獎勵非相關人員的,應並入員工當期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如《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渝地稅局〔2007〕263號)明確規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個人辦理代扣代繳手續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免稅範圍界定為:對特定納稅人發放的手續費獎勵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擴大範圍發放的手續費獎勵仍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三。個人所得稅的征管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以源泉扣繳和自行申報為主,重點是源泉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可以分為月征收和年征收。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按年納稅,其他所得應納稅額按月納稅。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代收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是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公司,可以向當地地稅局申請,稅務機關會支付所收稅款2%的手續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繳預繳稅款;

需要結算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結算。代扣代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在按月扣繳時,應當按照規定扣除已扣繳的稅款,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有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進行匯算清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繳預繳稅款;

需要結算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結算。代扣代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在按月扣繳時,應當按照規定扣除已扣繳的稅款,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有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進行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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