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登錄網上繳稅平臺,找到申訴中心,輸入信息申請個人所得稅申訴撤銷;
2、也可以直接去稅務中心申請。
個人所得稅征收範圍: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綜上所述,人所得稅申訴後撤訴可以通過登錄手機中的個人所得稅軟件,此後點擊登陸頁面中“我要查詢”,找到“異議處理查詢”後選擇撤銷申訴。但是如果申訴顯示已經受理了,就只能去稅務大廳辦理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