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營業收入;(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抵扣可以加嶽父嗎?
贍養老人專項扣除僅限於符合條件的父母、祖父母,對丈母娘的贍養不在扣除範圍內。贍養老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納稅人對60周歲以上的父母和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額扣除;非獨生子女納稅人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應與其兄弟姐妹共同承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配包括由贍養人分擔或者約定分擔,也可以由贍養人指定。采取指定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個納稅人每月最高扣除額不得超過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評估與約定評估不壹致的,以指定評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