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強我市公安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貴陽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經研究,決定開展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民警察工作。為保證招錄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貴陽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民警察簡章(2011)》(以下簡稱《招錄簡章》)。
壹.工作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公開的“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錄用審批、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這次招錄的人民警察人數是1089。其中市公安局690個(交警崗450個,金陽分局崗90個,其他崗150個),南明分局180,雲巖分局180,清鎮公安局6個,修文縣公安局20個,開陽縣公安局165438。具體招錄職位詳見2011貴陽市公安機關公共警察職位表(附件1)。
三、考生及錄取條件
(壹)招聘的對象
1,具有本省戶籍或原籍國家承認在本省的高校畢業生和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委托生)。
2.外省戶籍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公安(警察)院校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含委托生)。
3.西部計劃誌願者、“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壹村壹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人員在貴州任職的,由省級以上機關統壹選派,“壹社區壹名大學生”(以下簡稱“五工程”人員)。
4、截止2011、1、已辦理退伍手續並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5.面向貴陽市(市、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定向區(市、縣)的職位。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質和品行,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要求:
年齡在18周歲以上(1,65438,0993年6月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0976年6月及以後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6月1971日及以後出生)。除非特殊位置另有規定。
(4)身體健康,身材好。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部發[2005]1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10號)
(五)服務(崗位)期滿的“五工程”人員崗位限於截止2011年6月在貴州省服務(崗位)滿壹屆的人員。
(六)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並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能在重大政治問題上與黨中央保持壹致。
(2)2009年6月65438+10月1以後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3)定向到特定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和定向到貴陽市外其他市(地、州)、縣(市、區、特區)的應屆畢業生;截至2011,1仍在工作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人員。
(4)正在就讀的非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者少年管教的人員。
(六)被開除公職或者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7)有道德敗壞、流氓行為、盜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八)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員,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
(9)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對自己有較大影響)在國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
(10)因貪汙、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或者在近三年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11)被錄用人員將構成回避關系中的招聘崗位。
(12)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查出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3)不符合招聘崗位相關要求的人員。
四、報名、網上資格審查
(1)註冊
報名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考生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桂陽招考專欄進行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1至6月4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入貴陽市招考專欄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職位要求,填寫《貴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人民警察報名信息表》2011(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註冊申請被接受後,系統將向申請人反饋壹個註冊序列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申請表和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為申請人本人報名。筆試、體能測評、面試中報名信息有誤或提交文件不符,影響考試錄用的,由本人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進入下壹環節資格。
報名期間,每天16:00後,將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報名情況,供報考人員參考。
(二)網上資格初審
1.在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的統壹組織下,由錄用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招聘單位必須在提交申請表後1天內對已提交申請表的應聘人員進行審核。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按照《招聘簡章》和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予以確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審查不合格的,應當說明原因;如果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應提示申請人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下載打印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由招錄單位(或主管部門)在報名期間提出申請,經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審核後,由負責考試工作的部門改報;報名後未改報進入考試環節的,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6月2011至6月5日。
2.資格預審結果查詢。報考人員可於6月6日9:00-6月5日6: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貴陽招聘欄目11至18:00查詢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其他職位。
3.報名確認和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於6月6日2011至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繳納考試費10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報名確認並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確認並繳費後,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減少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崗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予調整;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自行報考。經市公務員招考辦和改報單位同意後,由考試主管部門改報其他職位,改報職位截止時間為6月7日至6月9日2011。報名結束後,公務員招考辦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對減少或取消的職位進行公示。
根據《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的意見》(黔黨政發〔2009〕6號)的規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向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提出申請,學校或學生資助機構出具的關於貧困學生的書面證明,經確認符合條件的,可免交報名費。免交報名費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3天。
貧困生在辦理免報名費手續時,須出示證件原件和網上報名成功後打印的報名表。貧困生須於2065年6月5日+0117:00前到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貴陽市南明區解放路276號)辦理減免確認相關手續。
4.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並繳費成功後,報考人員於6月20日9:00至6月23日16:00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20165438。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等招聘環節的必備證件。請妥善保管,保管不當對考試造成的影響由您負責。
五、筆試及筆試成績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筆試時間6月25日2011。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14:00—16:30“神輪”
未參加全部筆試且未取得有效成績者,取消進入下壹環節資格。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同時進入考場參加筆試。不允許帶任何其他證件進入考場。
筆試結束後,市公務員招考辦將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是指考生進入體能測評的筆試最低分數線)。
第六,體能測評
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負責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在筆試後進行。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體能測評人員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體能測評參加人數從高到低的比例確定,即1:4。達不到1: 4比例的,在1: 4比例內按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同壹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並列最後壹名,確定參加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及實施細則按照《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暫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48號)(附件3)執行。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女10 m× 4往返跑,男女1000 m跑和800 m跑,男女跳觸高。在體能測評過程中,若有壹項不達標,則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壹階段的資格。體能測評所有項目當場進行,考生簽字確認,考生事後提出的復試申請不予受理。
在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需要報告事項的,須向本項目測試時在場的紀檢監察人員提出,考生事後提出異議或報告問題的申請不予受理。
體能考核不合格的,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崗位考核。對體能測評合格人數少於招聘計劃數的崗位,減少招聘計劃數;無考生通過體能測評,招聘計劃取消。
未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取消進入下壹環節的資格。
七、資格審查、面試及總分
(1)資格審查
資格復審由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組織,采取現場復審的方式進行。在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審查人員,即1:3;達不到1: 3比例的,在1: 3比例內按比例確定。同壹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並列最後壹名,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
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確定並公布。資格復審人員根據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所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簽字並加蓋公章確認。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進入面試資格,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該職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少於1:3的,須對該崗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和情況將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畢業證、學位證(2011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報考職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近期同底免冠壹寸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將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另行通知。
(2)面試
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負責面試考試工作,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合格。兩個工作日後,面試人員名單不再更換。
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人數之比小於1:3,且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考場當日面試考生平均分,方可進入下壹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壹環節的資格。
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由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通知。
(3)總分的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換算後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
同壹崗位考生總成績並列墊底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壹環節。
八、體檢
體檢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並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和鑒定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民部發[2005]1號)、《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10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19號)
體檢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報考人數和崗位招聘計劃數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的考生達不到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後,合格人數仍達不到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調減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計劃。
體檢時,不審查《印發〈公務員體檢特別標準(試行)〉的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0]82號)中的所有體檢項目。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由市公務員招考辦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和政審。考察和政審工作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統壹部署,招考單位具體實施。在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和政審對象。
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要進壹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生在考察和政審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招錄單位報經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審核同意,取消該考生進入下壹環節的資格,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能在重大政治問題上與黨中央保持壹致。
2.考察和政審對象為2009年6月65438+10月1日以後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3.定向到特定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和定向到貴陽市外其他市(地、州)、縣(市、區、特區)的畢業生。截至2011,1仍在工作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人員。
4.在讀的非大專以上畢業生。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接受過勞動教養或者少年管教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或者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
8、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三代以內)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對我有較大影響)在國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
10.因貪汙賄賂、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或者近三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11,截止2011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12,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3.被錄用者將構成回避關系中的招聘崗位。
14.被發現在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人員,或者經省公務員錄用辦公室確定不能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X.宣傳和就業批準
1,宣傳
經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市公務員招考辦將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如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該考生聘用資格。壹時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並得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候選人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
2.雇傭批準
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貴州省關於公務員錄用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黔祖通〔2007〕122號)、《貴陽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等規定,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由市公安機關報省公安廳審批,經審核後,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拒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新錄用人員應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壹年,最低服務年限五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辦理聘任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XI。工作要求和註意事項
(1)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工作人員和考生應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壹經查實,違反有關規定者,將按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09]126號)進行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規定考試範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錄用過程中,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發布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4)招聘過程中,所有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職位排名等。)由市公務員錄用辦公室發布,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發布。在此期間,請考生密切關註,因考生未閱讀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本次招考工作未盡事宜,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研究確定。
(6)本《招考簡章》解釋權歸貴陽市公務員招考辦所有,未經允許嚴禁轉載。想查詢招聘簡章的考生,請登陸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gzgy.lss.gov.cn)。報名信息請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
咨詢電話:
0851-7989189(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就業處)
0851-6797116(貴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
監督電話號碼:
0851-8129018(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附件:
貴陽市公安機關2011公開招聘人民警察職位壹覽表。
貴陽市公安機關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民警察報名信息表。
公安警察院校公安專業目錄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及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