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並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1)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中需要補繳稅款,但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654.38+0.2萬元。
(二)納稅人年納稅額不超過400元。
(三)納稅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或者不辦理年度退稅的。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1)2019年預繳的稅款大於全年應納稅額,申請退稅。
(2)2019年綜合收益超過12萬元,補稅金額超過400元。
政策解讀
繳納個人所得稅是納稅人的義務。納稅人年扣繳稅款低於應納稅額,且不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免於匯算清繳義務的(年綜合所得不超過654.38+0.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實行年匯算清繳、補稅。共同的感受
表單具有:
1,在兩個及以上單位任職並領取工資薪金,在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了工資薪金,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版稅。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相加後,適用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高於扣繳率。
3.不應扣除的項目在預扣預繳時扣除,或者扣除額超過規定標準,年度合並計稅時因扣除額減少而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4.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而提前扣繳稅款,需要補充申報收入。
以上就是“個人所得稅應該補繳”的原因。簡單來說,如果預繳稅額明顯低於應納稅額,就必須補繳,除非免於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特別提醒
很多納稅人問五哥:不補個人所得稅可以嗎?個人所得稅不交沒人查是真的嗎?
答案是:符合免稅政策的,不用申報匯算清繳,也不用交稅。
但如果不符合免稅政策,請及時結清稅款,繳納稅款。
需要說明:知道交稅卻不交,後果很嚴重!不僅會影響個人納稅信用,還會面臨稅收風險。
另外,不要為了避稅而進行虛假申報!最近有稅友因為刪除了個人收入記錄,試圖少繳稅,接到了稅務機關的核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