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會如何?市民對納稅申報相關數據有疑問怎麽辦?針對市民關心的問題,深圳市稅務局進行解答,並提醒市民切勿相信非官方的“退稅攻略”。
焦點壹
未按規定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會如何?
影響個人信用
近期,深圳稅務部門開展個稅年度匯算申報審核工作,發現部分納稅人未正確進行申報。據介紹,納稅人張某2019年度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6.64785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2297.16元,無專項附加扣除,無其他扣除或準予扣除的捐贈額,全年應納稅額7898.13元,已繳稅額7316.13元。張某在進行個稅年度匯算申報時,填報“其他自然災害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優惠項目,申請退稅7316.13元。
根據政策規定,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個人所得稅減征需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經稅務部門核實,納稅人張某未進行備案,實際不存在符合條件的減免。張某在稅務工作人員的輔導下,辦理了更正申報,並補繳稅款582元。
深圳稅務部門還發現部分納稅人在進行個稅年度匯算申報時,未導入勞務報酬所得。納稅人蔡某2019年度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1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1.5萬元,取得勞務報酬30萬元,無專項附加扣除,無其他扣除或準予扣除的捐贈額,相關所得在預扣預繳環節均按規定預繳個人所得稅。蔡某在進行個稅年度匯算申報時,沒有查詢、導入其勞務報酬所得,僅將工資薪金所得納入匯算範圍,導致少申報勞務報酬收入30萬元,少申報應補稅額2400元。蔡某在稅務工作人員的輔導下,更正了申報表,並補繳稅款2400元。
對此,深圳市稅務局提醒,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將納入個人信用管理。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提供虛假資料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不配合稅務檢查、虛假承諾等行為,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焦點二
逾期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會如何?
未按期繳納補稅款將加收罰款和滯納金
未按期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會如何呢?深圳市稅務局工作人員介紹,如果納稅人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個稅年度匯算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情形除外),直至匯算期結束(2020年6月30日)仍未依法如實辦理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納稅人如有應補稅款超過6月30日仍未申報繳納,將被依法追繳並加收罰款和滯納金。
深圳市稅務局還提醒,若納稅人不如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除了要承擔相應法律後果外,還可能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造成壹定影響。
焦點三
納稅人對納稅相關數據有疑問怎麽辦?
可提出申訴但需註意核實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查詢收入納稅記錄時,對相關數據存在疑問。深圳市稅務局工作人員介紹,納稅人可就該筆收入納稅記錄,咨詢支付單位。若納稅人確定從未取得記錄中的某壹項收入,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就“身份信息被冒用、本人沒有取得該項收入”的情況進行申訴。稅務部門將對申訴情況進行核實,並及時向納稅人反映核實情況。納稅人也可以自行刪除被冒用的整條預扣預繳記錄。申訴或刪除後,該筆收入將不納入個稅年度匯算。
深圳市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在申訴和刪除時,需就有關情況進行承諾。若納稅人進行虛假申訴或刪除相關記錄,導致少繳稅款,將會影響個人納稅信用。情況嚴重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