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它適用於扣繳程序。工資薪金、稿酬、勞務報酬、分紅、中獎等偶然收入。由收入發放單位代扣代繳。妳收到錢的時候,稅已經從妳這裏扣除了,扣繳單位會在次月的15天之內交到地稅局。
二是在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需要按月進行納稅申報,並在年度終了三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只要是包括承包收入、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等。
三是沒有稅務登記,但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的個人,需要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申請自行申報,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表格,計算後繳納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壹)取得綜合收益需要結算的;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
(四)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民而取消中國戶口;
(六)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兩個以上地方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全體員工辦理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收入和代扣代繳稅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