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詩友介紹稱,2020年,為支持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推進復工復業,對包括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增值稅。同時,階段性免征個體工商戶社保費,允許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當年個人所得稅和社保費。2021年,將包括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月銷售額從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已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戴詩友表示,今年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通過“退、減、免、緩”的方式,進壹步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支持力度。具體包括:屬於壹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與其他企業壹樣,可以按規定享受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將減征“六稅兩費”政策的範圍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圍至全部個體工商戶。對包括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制造業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部分稅費。個體工商戶還可以按規定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和緩繳社保費政策。
據介紹,稅務總局及時編制和持續更新《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稅費優惠政策指引》,組織個體工商戶服務月、開展助力小微市場主體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幫助個體工商戶及時了解、準確掌握、用足用好稅費優惠,政策效應持續顯現。
壹是減負規模持續擴大。稅費優惠政策已覆蓋全部個體工商戶,2020年以來至今年9月底,為個體工商戶累計減稅降費10272億元。
二是繳稅負擔逐年下降。受益於國家出臺的壹系列減稅降費政策,目前全國超八成的個體工商戶無需繳稅,需要繳稅的個體工商戶平均每月繳稅今年比2019年下降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