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公章、發票專用章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2.填寫票型審批申請表,提交發票審批窗口進行發票申請;
3.根據審批情況領取相應數量的發票;
4.如需代開發票,需攜帶稅務登記證、身份證、對方開具的完稅證明、雙方簽訂的合同到辦稅服務廳申請代開發票。
個體工商戶的開票要求:
1.發票開具資格:個體工商戶必須向稅務機關申請發票開具資格,取得相應的發票開具權限;
2.購買發票:個體工商戶取得開票資格後,需向稅務機關購買發票或申請使用稅控設備開具發票;
3.開具發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根據交易內容準確填寫發票信息,按規定向買方開具發票;
4.發票管理:個體工商戶需妥善保管發票,定期檢查,確保發票使用合規;
5.納稅申報:個體工商戶使用發票後,需要按時進行納稅申報,申報其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繳納相應的稅款。
總結壹下,個體工商戶的開票流程包括辦理稅務登記證、填寫申請表、領取發票、代開發票等步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樣式制作的發票專用章印模,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業務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和方式,並在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領購簿。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