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行;
2、莊;
3、部;
4、廠;
5、店;
6、坊;
7、室;
8、場。
個體工商戶的稅務管理:
1、稅務登記:個體工商戶需向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登記,並獲得稅務登記證;
2、納稅申報:個體工商戶應按時進行納稅申報,包括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
3、發票管理:個體工商戶應合規使用發票,包括購買、開具和保管等;
4、稅收優惠:了解適用於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小規模納稅人優惠;
5、稅務檢查:配合稅務機關進行的稅務檢查,確保稅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6、會計賬簿:依法設置和保管會計賬簿,記錄經營活動產生的各項收支。
7、稅務培訓:定期參加稅務培訓,了解稅法變化和納稅技能。
綜上所述,個體工商戶在命名時可以選擇的後綴包括商行、莊、部、廠、店、坊、室和場,這些後綴反映了企業的業務性質和經營範圍,為顧客提供了基本的業務信息。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
第八條
經營者姓名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行政區劃的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
第十壹條
個體工商戶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壹)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利益的;
(二)違反社會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習俗的;
(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四)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五)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團組織名稱及其簡稱、部隊番號;
(六)“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字詞;
(七)漢語拼音、字母、外國文字、標點符號;
(八)不符合國家規範的語言文字;
(九)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