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湖北省遴選選調生、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現將我市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
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 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見附表)
筆試合格者指:市級機關(含市級公安、森林公安機關)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於40分,申論不低於40分;縣(市、區)和鄉鎮(街道)機關、縣(市、區)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行政業務能力不低於35分,報考不低於40分。(其中全市法醫崗位和國家、省貧困縣縣級以下崗位:行政職業能力不低於30分,報考不低於40分)。
二。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資格復審時間:資格復審定於2013年5月30日,為期壹天。具體時間為上午8:00-65438+下午07: 30(中午);
2.資格復審地點: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大樓壹樓大廳(黃岡電大旁)。地址:黃岡市黃州區黃州大道96號;
3.聯系方式:0713-8128655,8128621,1360 7255423。
三。相關要求
1.所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所需的相關證明、其他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業資格證、個人發表文章等。).尚未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的201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證明。
2.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已滿且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其他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可在考察時提供)。
3.職位要求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如單位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清單、工資清單等相關證明)。
4.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證明和使領館出具的證明材料。
5.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還須出具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在選調生就業審批表》和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工作經歷證明。兩年鄉鎮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臨時工作和借用工作經歷。
6、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壹扶”項目, 提供湖北省“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明(此證明由全國“三支壹扶”工作機構出具)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需提供共青團* * *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證明及《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的退役證明。
7.報考黃岡戶籍或生源崗位的考生,還須提供能證明其符合條件的戶口本。
8.以上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套,並提供兩張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相關公告執行。
在我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者視為放棄本次面試資格審查,壹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凡放棄面試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或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已通過同壹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保持通訊暢通。如考生通訊方式發生變化,請及時告知招錄機關。
請互相轉告。
附件下載:黃岡2013考試公務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1.參加市縣鄉機關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右鍵“另存為”或用迅雷下載)
2、全市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右鍵"另存為"或用迅雷下載)
在黃岡市委組織部
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黃岡市公務員局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