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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廣東省東莞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2013東莞市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適應我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提高醫療質量,保障服務水平,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東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方案》精神,現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如下。

壹、指導思想和宗旨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擇優錄用等方式聘用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質量。

第二,招聘人數和薪酬待遇

招聘單位及人數:東莞市人民醫院,擬招聘12衛生專業人員;東莞企石醫院計劃招聘10衛生專業人員。聘用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招聘對象、崗位和條件

(1)招聘目標

1.市人民醫院招聘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且男性年齡不超過45周歲或女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1)衛生系列博士生或博士學位人員。

(2)取得全日制普通醫學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並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企石醫院招聘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1)衛生系列博士生或博士學位人員。

(2)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詳見2013東莞市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候選人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中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團隊合作意識。

2、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3.具有畢業專業或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必須與崗位專業要求壹致。

4、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

5.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統考、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壹)發布招聘公告

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府信息網()和東莞市衛生局(/)網站以及東莞市人民醫院、東莞企石醫院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3月2011至15(上午9:00-165438+下午0: 30,14: 30)。

2.報名地點:報考東莞市人民醫院職位的人員到東莞市人民醫院人事處(東莞市萬江區新古湧南萬路3號行政樓3樓,電話:28636218,28636318);報考東莞企石醫院職位的人員請到PICC(東莞市企石鎮包華路115號,電話:8672618,86726608)。

3.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要求和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如果材料齊全,可以代報,但不接受網上和電話申請。註冊時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壹式兩份,雙面打印),需提前在東莞市衛生局網站(/)下載填寫;

(二)內地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鑒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只有申請驗證回執的,須在考察階段前提供);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醫療、護理崗位須同時提交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提供近三個月內鄉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

(7)簡歷(公職人員須在簡歷中註明現單位,包括在原單位的人事關系,並提供現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版小壹寸免冠照片5張。

4.每位報考人員限報壹個職位,同時報考兩個職位者取消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通過者,報名後五日內電話或短信通知,準時到東莞市人民醫院人事處或東莞市企石醫院人保公司領取,或自行網上打印考試通知。

(4)考試

1,專業技能考核

對每個合格的候選人進行專業技能評估。

招聘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考核。滿分100,80分以上合格。考試合格者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1:3比例者,按實際合格報名人數進入綜合面試。專業技能考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綜合面試。考核結果及面試名單將於考核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府信息網、東莞市衛生局、東莞市人民醫院、東莞市企石醫院網站公布。

2.綜合面試

主要測試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包括儀態儀表、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專業能力等。結果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成績x60%+面試成績x40%。根據擬招聘職位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的,按其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職位擬招聘人數確定體檢人選。

(5)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6)調查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精神,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撰寫考察材料,確定考察結果。

(七)確定擬聘人員,進行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府信息網、東莞市衛生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錄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經市人力資源局批準後,聘用單位應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並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有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中。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錄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考生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和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考生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三)限期內受到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

(四)受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附件:

1,東莞衛生系統2013公開招聘職位表

2.廣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聯系人:東莞市衛生局人事科,電話:23281199;東莞市人民醫院人事部,電話:28636218,28636318;PICC東莞企石醫院,電話:86726618,8672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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