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的,由稅務機關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責令限期改正,並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條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
(壹)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的;
建議按時進行稅務登記。稅務專員將為您批準納稅方式(定額稅或稅率稅)、稅種和稅率。個體工商戶月銷售額3萬元以下也可享受國家免稅政策。
辦理稅務登記的個體工商戶:
收費:稅務登記證正本3元,副本3元,副本封面2元。
處理時間:20個工作日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1年5月起施行)第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2002年6月5438+00日起施行)第十二條。
需提供的材料:
1,車主壹寸彩照兩張。
2.稅務登記表(個體工商戶適用)(壹式兩份)
3.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或租賃合同(1份)
4.扣稅存折復印件(1份)
5.業主身份證復印件(1份)
6、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7.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