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別人開發票違法。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稅收法律規定,除稅務機關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代開發票。因此,代開發票的行為是違法的。至於如何處理,要根據代開發票的金額、造成國稅稅款的損失程度、認錯態度、退賠程度等,由稅務機關移送司法機關起訴,在法院審判後才能決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壹的。
第二百零五條之壹
虛開發票罪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給別人開發票怎麽處罰
1、被沒收違法所得;
2、如果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3、如果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4、構成虛開發票罪的,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