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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人多開了增值稅普通發票怎麽辦?

給別人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多收了錢。如果是當月,發票的發票聯會從客戶處收回,作廢,重新開具。如果是跨月發票,會紅沖後重新開具。

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處理:

1.壹般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企業是壹般納稅人,可以使用專用軟件開具增值稅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增值稅發票的主體是壹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普通增值稅發票必須提供買方單位或個人名稱、買方是否屬於企業、納稅人識別號或社會統壹信用代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支付貨款時,都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第二十二條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開具,全部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的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假發行金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假發行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開具發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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