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按照規定,欠稅怎麽處理?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和企業的義務,但如果以各種理由偷稅漏稅,就會面臨壹系列不良後果和處罰措施。
1.公告:對欠稅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首先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上發布欠稅公告,並將欠稅情況納入信用檔案。
2.加收滯納金:稅務機關按日對所欠稅款加收0.5 ‰的滯納金,並責令限期補繳。
3.罰款:納稅人未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處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收取並停止提供發票。這只針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5.強制執行:稅務機關可以對逾期未繳納稅款的納稅人采取凍結賬戶、查封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稅務機關享有壹定的優先權、代位權和撤銷權。
6.停止出境:稅務機關可通知出境管理機關對未繳納稅款和滯納金、未提供擔保的納稅人予以停止出境。
7.如果稅務機關采取上述措施後仍未能追繳欠繳稅款,納稅人已構成逃避追繳欠繳稅款罪。數額在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超過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二,不交稅能判刑嗎?
不納稅可以判刑,構成逃避追繳稅款罪。
逃避追繳欠稅罪“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采取轉移、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未繳的稅款。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不納稅是非常嚴重的行為,欠稅金額在十萬以上,屬於非常嚴重的情況。也將構成刑事犯罪。涉嫌逃避追繳欠稅罪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不僅要繳稅,還要處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