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
2、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或者制定公司新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
壹、增加註冊資本
提交材料: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 《指定(委托)書》;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 以貨幣方式增資的,提交合法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5. 同意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股東決議(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6. 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二、減少註冊資本
提交材料: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 《指定(委托)書》;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 同意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股東決議(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5. 公開發行的報紙減資公告報樣;
6. 公司債務清償或擔保情況的說明(應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
7. 合法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8.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擴展資料:
增加資本註意事項:
1. 變更後的註冊資本中,貨幣部分不得低於總額的30%, 但不要求增加的註冊資本中應有不低於30%的貨幣。
2. 在原有註冊資本已全額繳足的情況下,公司又申請增加註冊資本的,增資部分可按設立時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分期繳付,提交變更登記申請時應繳納不低於增資部分20%的出資,其余部分可在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2年內繳足。(投資類企業不超過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5年)
3. 原有註冊資本尚未繳足但按期繳付的,在提交變更登記申請時應繳納不低於增資部分20%的出資。並可按修改後的章程規定繳納原有出資,原有註冊資本未繳足部分的出資時間不得超過企業設立之日起2年(投資類企業不超過設立之日起5年)。
4. 以股本溢價計入的資本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稅後)轉增註冊資本的,須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為註冊資本的,驗資報告中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5.以股權出資增加註冊資本的,請參閱《如何辦理股權出資登記壹次性告知單》。
減少註冊資本註意事項:
減少註冊資本應先在全市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減資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方可向工商部門提出減資申請。
百度百科: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