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建立了工會組織,可以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2%稅前扣除。其中,扣除部分的40%上繳稅務機關,60%由各單位每月劃撥給本單位工會。
小王的公司建立了工會組織,當月工資總額為15萬元。那麽,應計的工會經費是:
150 000×2%=3 000元。
其中40%需要上繳上級工會,60%可以劃撥給公司工會。具體計算如下:
上繳上級工會部分:3000×40% = 1.200元;
撥給公司工會的部分:3000×60% = 1.800元。
然後,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3000元。
貸:其他應付款-單位工會?1 800
其他應付款-上級工會?1 200
借:其他應付款-單位工會?1 800
其他應付款-上級工會?1 200
貸款:銀行存款3000元。
2.公司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可以在稅前提取職工工資總額的2%用於扣除。
3.副標題:交通費用工會職工活動產生的管理費用——交通費用。
組織機構代碼證管理費工會費-辦公費
工會銀行支付的開戶費-手續費
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7]第512號,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壹條企業按工資薪金總額不超過2%的比例撥交的工會經費,準予扣除。”
根據《規定》,工會經費稅前扣除的標準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可以按照職工月工資總額的2%在稅前扣除。溫馨提示:工會經費稅前扣除時,需取得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方可扣除企業所得稅。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