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合夥公司需要什麽手續?
註冊合夥企業的條件:
1、有兩個以上合夥人(兩個以上不滿五十個合夥人設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合夥人認繳或者實繳的合夥企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應當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特殊行業的公司註冊資本應當符合行業章程中關於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
3.書面合夥協議合夥人需要簽訂合作協議,並報工商局備案。
4.企業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合夥企業的名稱必須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必須經過工商局的名稱核準程序,取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5.財務人員的合夥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提供財務人員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證復印件和財務上崗證。
夥伴關系準備材料:
1.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所有合夥人的身份證明:
3.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4.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合夥企業名稱及其主要營業場所: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和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六)執行合夥事務:
(7)加入和退出: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九)違約責任。
(10)合夥人之間爭議的解決方式和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
5.出資權屬證明:
6.營業場所證明:
7.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合夥企業須經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壹般來說,登記的合夥企業首先要了解其登記的條件,然後了解登記時要帶的材料。如果妳忙得不可開交,曼德企業服務建議委托曼德企業服務註冊合夥公司,高效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