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款和付款應同時進行。
企業采購的物資已經驗收入庫,貨款已經支付,或者商業匯票已經開具並承兌。同時,賣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也已收到。此時,應按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根據應預繳或預付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根據實際材料成本和增值稅之和,貸記“銀行存款”、“現金”、“其他貨幣資金”和“應付票據”。
【例】天華廠購入材料A 4000公斤,6元/公斤,預付運雜費2800元(含運輸發票所列運費2000元),進項增值稅4080元(4000×6×17%)。已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材料已驗收入庫。運費可抵扣稅額為140元(2000×7%)。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A材料2666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4220
貸:應付票據-銀行承兌匯票30880
【例】天華廠從本市某廠購進材料B 3000公斤,5元/公斤,進項增值稅2550元(3000×5×17%)。材料入庫,發票收到,用轉賬支票支付。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物料B 1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2550
貸款:銀行存款17550
2.發票結算憑證到了,貨款已經付了,但是材料還沒收到。
如果發生,在途材料、應付稅款、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等。應根據相關發票進行借記;在途材料入庫後,借記“原材料”,貸記“在途材料”。
【例】6月6日,天華廠收到銀行購買光明廠材料C的“收款承兌結算憑證”及發票。數量5000公斤,11元/公斤,進項增值稅9350元(5000× 117%)。通過檢查付款。承兌付款後,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途物資-光明工廠5561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9385
貸款:銀行存款65000元。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進項稅額,只有在工業企業購進貨物並驗收入庫後才能申報抵扣。企業提前抵扣的,如果被稅務機關發現,除了應轉回的賬務處理外,還在“抵扣單”上註明以後不再抵扣。因此,6月6日采購的“進項稅”不符合抵扣條件。如果進行上述會計處理,很容易與符合扣除條件的采購混淆。為確認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企業可增設“待抵扣稅款”科目。仍然根據上面的例子,會計分錄如下:
當企業付款時:
借:在途物資-光明工廠55615
要扣除的稅-增值稅9385
貸款:銀行存款65000元。
材料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物料C 55600
貸款:在途材料-光明工廠556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9385
貸項:要扣除的稅-增值稅9385
3.預付材料。
由於采購業務尚未建立,企業尚未取得材料的所有權,企業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借記“預付賬款”,貸記“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企業收到購入材料並接受入庫時,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金額,借記“原材料”、“應交稅金”,貸記“預付款項”,同時補足或收回剩余或退回的款項。
【例】新華廠開具轉賬支票預付本市某單位購買材料A款3萬元。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方:預付款-XXX單位30000。
貸款:銀行存款3萬元。
提前采購的7600公斤甲方物資已接收驗收入庫。發票所列價格35000元,進項增值稅5950元(35000×17%),開具轉賬支票補足余額10950元。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方:預付賬戶-×××單位10950
貸款:銀行存款10950
借:原材料——A料3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5950
貸款:預付款-×××單位40950
4.從國外進口的原材料。
從國外購買原材料時,還應依法繳納增值稅,並根據海關開具的“完稅證明”記賬。
其計稅依據是:海關核定的海關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如果是征收消費稅的貨物)。計算公式如下:進項稅額=組成計稅價值×稅率=(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稅率【例】天華廠從國外進口壹批物資(物資已驗收入庫),海關核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1,000,000元,應繳納關稅為1,500,000元,消費稅為50,000元。
增值稅計算如下:
增值稅進項稅額=(100000+150000+50000)×17% = 204000(元)
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1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204,000。
貸款:銀行存款1404000。
(二)外購材料退貨折讓進項稅的會計處理
1.所有退貨均已發生。
在不付款、不做賬務處理的情況下,只需要將發票和抵扣返還給賣方即可;已付款或未付款,但已做賬務處理,無法退回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提款及貼現申請證明》(以下簡稱《證明》)並發送給賣方,作為賣方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法律依據。賣方在收到證書前不得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收到證明後,應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格、稅金或折扣金額向買方開具專用紅字增值稅發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和記賬聯作為抵扣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發票聯和抵扣聯作為買方抵扣當期進項稅額的憑證。
【例】8月26日,天華廠收到光明廠收款驗收結算憑證(驗貨付款)和發票。所列材料價格5000元,稅額850元,委托銀行支付。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在途物料-物料A 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850
貸款:銀行存款5850
9月10,材料到貨,驗收後全部退回,並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寄給賣家,退還運雜費800元。9月20日收到光明廠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當證書於9月10日移交給賣方時:
借:應收賬款-光明工廠5800
借出:在途物料-A物料5000。
銀行存款800
9月20日,收到賣方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及付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66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850(紅色)
貸:應收賬款-光明工廠5800
該業務還可以在支付時借記“待抵扣稅款”850元(未通過“應納稅款”),在收到賣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以紅色借記“待抵扣稅款”850元。
2.部分退貨。
如果退回部分外購物資,在貨款已支付,發票無法退回的情況下,妳要向當地稅務機關索取憑證,轉交給賣方,根據賣方傳來的發票及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借記“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記賬時用紅字借記)“在途物資”。如果部分貨物退貨未付款且未進行賬務處理,只要將增值稅專用發票退還給賣方,賣方將據實補辦增值稅專用發票,賬務處理與之前相同。
3.購買折扣。
如果購買的材料與質量不符,在與賣方協商後將給予壹部分折扣。在驗貨付款的情況下,由於既未付款也未進行賬務處理,買方應退還增值稅專用發票,貸款人應按照折後價稅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驗貨付款的情況下,如已支付貨款且發票無法退回,買方應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索取憑證並轉交給賣方,根據賣方轉來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及抵扣情況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例】以托收承付結算(驗貨付款)方式采購的材料2000公斤,5元/公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元,驗收入庫時發現材料質量不符,與賣方協商後同意折價10%。會計分錄如下:
材料驗收入庫時,按扣除後的金額入賬,憑證交給賣方:
借:原材料9000
應收賬款1000
貸款:在途材料10000
收到折扣金額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賣方付款後:
借方:銀行存款117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70(紅色)
貸:應收賬款1000
(3)外購材料盤虧進項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采購物資驗收入庫時,可能會發現物資短缺或毀損,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損失金額,都應包括短缺或毀損物資的價格及其進項稅。但由於材料短缺或損壞的原因不同,損失的承擔者也不同,因此材料短缺或損壞損失所包含的進項稅的會計處理也不同:如果材料短缺損失應由驗收入庫的材料承擔,如在途合理損失,則應扣除進項稅。
因供方原因造成短缺的,對方決定近期補貨的,暫不抵扣短缺物資的進項稅額,待補貨物資驗收入庫後再行抵扣;如果對方決定退還貨款,應根據不同情況按銷售退貨處理。買方未支付貨款且未作賬務處理的,應退回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標記作廢後重新開具。如已付款或已作賬務處理,需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提款證明或貼現申請,並提交給供應商。企業應在取得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以紅色抵扣原登記的進項稅額。
凡因運輸單位原因造成的短少或毀損,應向運輸部門索賠,索賠中的進項稅額由“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貸方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
購入途中發生非常損失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由“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的貸方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的借方,與損失的材料成本壹並處理。轉售被批準時,扣除剩余材料價值和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例】天華廠在外地從大明廠購買D材料,驗貨付款,收到大明廠收款驗收結算憑證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上數量為400公斤,60元/公斤,增值稅進項稅額為4080元。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在途物料24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4080
貸款:銀行存款28080
采購物資驗收入庫時,短缺10 kg,原因有待調查。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石處理財產傷害溢出600
原材料23400
借:在途材料24000
(四)購建固定資產進項稅的會計處理
由於我國目前實行生產型增值稅,企業購買用於固定資產建設項目的設備或材料,雖然也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且已註明稅額。
【例】天華廠當月購入設備1臺,價格110000元,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增值稅金額18700元;另有2.8萬元材料為在建工程采購,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增值稅金額4760元。貨款已付,貨物已入庫。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方:固定資產128700
貸款:銀行存款128700。
借:在建工程32760
貸款:銀行存款32760
(五)公用事業進項稅繳納的會計處理。
根據現行增值稅法律法規,企業可以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增值稅金額進行抵扣。
【例】天華廠於5438年6月+10月收到電力公司的電力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工廠生產經營用電和員工日常生活用電是壹個電能表,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增值稅金額屬於員工個人消費。65438+10月,該企業總用電量為20000元,其中生產用電價格為18000元,員工生活用電價格為2000元。電力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價20000元,稅額3400元,價稅合計23400元。工業企業對員工個人用電量計算價格稅,在發放工資時扣除。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制造費用18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3060
應付工資2340
貸款:銀行存款23400。
【例】大華廠10月份水費12000元,其中車間用水9500元,管理用水2500元。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增值稅金額1560元(稅率13%)。按如下方式進行會計分錄:
借方:制造費用9500。
管理費2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560
貸款:銀行存款13560
(6)投資轉入貨物進項稅的會計處理。
投資轉入的貨物,企業應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金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根據投資確認的價值(扣除增值稅後,下同),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包裝物”,根據投資確認的貨物總值和增值稅金額,貸記“實收資本”。如果對方投資固定資產(如機器、設備等。),進項稅不是按“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計算,而是直接計入固定資產價值。按投資確認的價值和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實收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