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古人常說,壹件事做不好,就要為自己做點事,但壹開始,我沒能及時反省自己。古人也說,君子以工為本,從基礎而生。
所以,在自我反省的過程中,壹定要找出犯錯的根本原因。如果找不到根本原因,以後會犯越來越嚴重的錯誤。後悔過,理由如下:
1,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深入,不踏實。作為執法人員,無論有多少理由,都應該端正執法態度,嚴格執法程序。
全面準確掌握案情,確保事實和程序正確;同事提出的問題要認真核實和核對。同時,要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避免工作中的隨意性。法國有句諺語說,細節出魔鬼。
2、事發後,不能冷靜面對錯誤,有逃避的心理。從壹開始就只想把很多問題推給別人,卻不能馬上想到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妳為什麽不能冷靜?因為這是工作中的壹張臟臉:覺得自己學了這麽多年,至少有了壹個正宗的本科學歷,心理上建立了壹個本科生不允許犯錯的觀念。壹旦犯錯就會否定自己,本科生的招牌就沒那麽光彩了。
所以剛開始的時候,我接受不了領導的棒子喝法,把問題從東推到西,試圖附加到別人身上,試圖裝作與自己無關,對與自己無關的事情展開逐條分析!每次想起當時的臉,都覺得很慚愧。
通過這件事,我反思了自己的學習、做人、做事的態度,意識到:
1,人的壹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和做人的能力。專註做人做事。如果妳不專心工作,妳就不能令人滿意地完成工作,也不能清楚地把握細節。學習是在做人做事的點點滴滴中。
經典不在書上,而在生活和工作中。學習就像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讀了那麽多書,如果不與生活融合,就很難有喜悅,這就是古人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