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單位繳納的部分,個人還需要繳納壹部分公積金。隨著住房需求的增加,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公積金的好處並逐漸購買,人們開始了解公積金。那麽,公積金個人部分有必要交稅嗎?更多相關知識,多關註網絡更新。住房公積金壹般不用交稅,超標要交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兩部分組成:單位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個人繳存比例。繳存基數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計算的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單位存款和個人存款的最高比例不得超過20%。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每年核定壹次。單位應當為在職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和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匯入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給予相應處罰。單位和個人按照不高於核定繳存基數且不高於20%的繳存比例提取並存入指定金融機構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當期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超過核定的繳存基數或規定比例的,稅務機關將超出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失業保險與住房公積金(財稅[2006]10號)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管[2005]5號)精神,允許單位和個人在不超過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0元的範圍內,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其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所在城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當地相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的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企業應參照上述規定,可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的住房公積金應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以內的實際繳存額,基數不得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對於問題中提到的情況,雖未超過金額,但比例超過12%,超出部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妳想和律師對妳個人繳納公積金稅的情況進行專業的分析,可以通過網站提供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進行詳細全面的分析,解決問題。
法律客觀性:
個人所得稅時如何扣除住房公積金1。退休人員拿到原單位發的過節費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退休人員取得退休工資以外的獎金補貼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2008〕723號),退休人員從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免稅退休工資和退職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退休人員從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在扣除費用扣除標準後,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單位在向退休人員支付過節費時,應按上述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壹次性補償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和用人單位取得的壹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6 54 38+0]157號)文件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取得的壹次性補償(包括經濟補償、生活補貼和用人單位發放的其他補貼),收入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免征個人所得稅超出部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此外,根據國稅發[1999]178號文的有關規定,考慮到個人取得的壹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且被辭退人員可能在壹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個人取得的壹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壹次性取得幾個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壹定時期內平均計算。具體平均方法是:將個人取得的壹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其在本企業工作的年限,取其商作為其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超過12的按12計算。三、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如何扣除住房公積金?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允許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在不超過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的範圍內,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所在城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當地相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的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