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基數最高限額如下:
1、個人平時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那麽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最高就是50萬元;
2、如果同時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且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也是正常繳納的,那麽最高額度就是70萬元。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準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壹式四份,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壹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壹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表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