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財稅〔2013〕37號附件壹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單位要繳納增值稅,因為所有權轉移了。稅總體說就是抵扣了按正常稅率,自己原因不抵扣的按正常稅率,如果是因為小規模或是簡易征收或是2009年前或是2013年前國家不讓抵扣的,可以優惠。稅的政策: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壹)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
1、壹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規定:
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壹)項和第(二)項中”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第(二)項和第(三)項中”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四、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36號)規定:“六、納稅人適用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2%.”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二第二條規定,原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