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主要有五種:
1、公章,公章是公司處理對外事務,如處理工商部門、銀行、稅務等需要用的的印章。
2、財務專用章,顧名思義,涉及到公司財務事項的,如公司票據、支票出具時需要該財務章,通常也稱銀行大印鑒。
3、合同專用章,壹般是在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用到,當然有時候也會用公章。
4、法定代表人章,壹般都是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據的時候也會蓋此章,通常被稱為銀行小印鑒。
5、發票專用章,開發票的時候用到的。
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壹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根據我國《簡並增值稅稅率相關政策具體執行規定詳解》,刻公章不能隨便找刻章店去刻印,必須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店去,而且在刻章前要帶著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到公安局做登記備案,然後再拿著公安局出具的刻章許可證,到指定地點刻章,壹般需要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管理制度
目的: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壹、公章的刻制、啟用
公司公章
公章的刻制
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 公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公章的啟用
1、 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並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 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並下發啟用通知,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壹)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 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櫃保管,並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 公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並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後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公章的使用後果承擔壹切責任。
4、 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註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
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壹)使用範圍如下:
1、 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壹律加蓋公司公章;
2、 凡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 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 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