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票的註意事項:
務必按規定的時限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提前或滯後,如采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采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采用賒銷及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的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正常經營的壹般納稅人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雖然沒有規定使用期限,但被取消壹般納稅人資格的納稅人必須及時繳銷包括空白專用發票和已使用過的專用發票存根聯;壹般納稅人發生轉業、改組、合並、分立、聯營等情況,也必須在變更稅務登記的同時,繳銷包括空白專用發票和已使用過的專用發票存根聯。
發票是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