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向私人賬戶轉賬,私人賬戶是否需要繳稅,跟金額沒有關系,主要看轉賬的業務本質是什麽,是否應稅來決定是否需要繳稅。
我們從兩個方面來看待它:
私人賬戶是法人(如果法人是股東)或其他股東的賬戶。
讓我們看看會發生什麽以及相應的稅收問題:
1,借款
如果公司法人/股東在沒有借款合同、沒有利息條款的情況下,從公司賬戶借款,或者在當前納稅年度未歸還,稅務機關會認為這是變相向股東分配股息,股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滯納金甚至罰款。
是否認定為“利息、股息、紅利收入”主要看貸款用途,與企業盈虧無關!本規定不適用於未歸還且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用於經營的貸款。
同時,如果貸款是免費的,則視同企業向個人提供的貸款服務,如果沒有利息收入,也視同銷售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
2.營業收入直接轉入法人/股東賬戶。
如果營業收入不經過公司賬戶直接進入法人/股東個人賬戶,會被稅務機關認為公司沒有確認營業收入,涉嫌偷稅漏稅,將面臨補稅、滯納金和罰款。
公司營業收入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本應放入公司賬戶的資金轉移到法人/股東賬戶。這種行為視為股息,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如果企業正常註冊並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股東也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就沒有風險。
3.紅利
從公司賬戶轉入法人/股東賬戶的股息,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4.投資回收
個人股東抽逃出資時,往往以轉讓收益、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名義追回款項。但無論什麽名義,都需要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私人賬戶是高管或員工的賬戶。
讓我們看看會發生什麽以及相應的稅收問題:
1,工資薪金
公司在向員工發放工資薪金時,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需要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容易犯以下涉稅問題:
餐補、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生日禮物...福利好的企業,總是對員工有各種補貼,讓員工多拿工資。
但稅法規定不免稅的補貼、津貼,需要歸類納入“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範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實踐中,企業往往因失誤或僥幸,未將補貼計入工資薪金,導致未按規定繳納個稅。這樣壹來,員工需要補稅,企業需要承擔不扣繳的責任,也就是相應的罰款。
新個稅法實施後,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月),很多企業申報員工工資為零。
但是壹個公司聲明大量的零正常嗎?這裏,優秀的稅貓要強調壹個比例問題。如果壹個企業的零申報比例明顯高於同地區其他企業,就會被列為高風險企業,離稅務機關上門檢查也就不遠了!
以前很多企業偷偷用這種方式:通過虛列人員,虛增工資,虛增工資支出,減少企業利潤,從而少繳企業所得稅。同時也通過虛列人員分享高薪員工的工資,為高薪員工避稅。
但自從社保所得稅、金稅三期上線後,銀行、社保、稅務局的信息壹覽無余,這種逃稅方式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壹旦被查,他們將面臨補稅、滯納金、罰款甚至刑事責任。
2.勞動報酬
企業在支付勞動報酬時應註意兩點:
如果個人沒有按照規定繳納稅款,個人需要繳納稅款,企業也需要承擔不扣繳的責任。
企業支付個人勞動報酬需要取得合規發票,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憑證。
3.費用報銷(員工借款)
報銷是企業最常見的日常業務,但由於操作難度小,重復度高,很多財務人員並不重視,導致稅務風險。
當假票或作廢票入賬時,稅務局會認為企業使用虛假發票少繳企業所得稅。
如前所述,補貼/補助需要歸類並納入“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範圍,以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將補貼/補助計入報銷費用,有少繳稅之嫌。
最後,優稅貓提醒:如今金三系統數據比對功能強大,加上大額交易申報新規,公私走賬形式成為稅務稽查重點。當公共革命的私人行為發生時,涉稅問題應合法合規處理,不能心存僥幸,打擦邊球逃稅。如果選擇合法合規的稅務方案,不妨咨詢優稅貓。
是否納稅取決於資金的性質。
壹、轉入公司股東或法人私人賬戶。
公司股東或法人的個人賬戶經常與公司的公戶有往來。它經常被記錄在其他應收賬款賬戶中。如果壹年後這個賬戶還有余額,稅務機關會認為這是變相給股東分紅,要求股東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賬戶是否有未分配利潤。所以壹般情況是公司法人或股東的賬戶余額要在年底結算。
2.轉入交易對手的個人賬戶。
如果這個個體戶的主人有壹個公司,而這個資金流與個體戶主人平時的資金流不匹配,稅務機關就會認為這個公司為了逃稅沒有確認收入,從而利用個人賬戶來斂財。顯然,逃稅將受到懲罰。
第三,資本流動量大,但只是正常的資本交換。
這種情況下是不需要交稅的,但是既然是貸款,那肯定是要還的,不總是來來去去是不合理的。
公賬戶和私賬戶之間的轉賬壹直是個敏感話題。
壹方面涉及財務制度關於現金管理的規定,另壹方面涉及偷稅漏稅的稅務檢查。
從納稅的角度來說,資金轉賬是驗證是否存在偷稅漏稅的輔助手段。是否納稅取決於納稅人是否承擔了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比如增值稅納稅人是銷售商品還是提供勞務;所得稅納稅人是否取得收入。
公司將壹大筆錢轉入私人賬戶。要不要交稅,要看這筆錢發生的原因。
1.如果與工商個體戶或個人發生業務往來,且對方沒有企業賬戶,且是免稅項目,則工商個體戶或個人不涉及納稅。典型的是從農民或農場購買農產品,對農民的支付壹般是直接轉賬,農民不用交稅。
2.公司給員工發工資。公司高管年薪很高,屬於大額轉賬,但這種業務在現金管理方式上是認可的。公司高管領取的工資應該納稅,屬於工資薪金所得,但是公司會進行代扣代繳的義務,也就是說公司會先代扣代繳稅款,然後再支付給高管,高管本人不需要納稅。
3.公司和個人的交易是要納稅的,對方要交稅。比如公司聘請私人顧問做咨詢項目,總金額幾十萬或者幾百萬。如果有正式合同,那麽業務就是真實的,公司完全可以把錢轉給私人。我必須為這些私人的錢交稅嗎?當然,我得交上去。公司不能只賺錢不入賬。如果公司備案,需要個人開具發票,個人會被稅務部門要求納稅。
4.公司把錢轉給股東。這也是常見的場景。如果轉給股東的錢屬於返還給股東的欠款,那麽股東就不需要為這筆錢繳稅。比如公司成立時,股東因業務需要借給公司500萬元作為流動資金。然後公司還錢的時候就把欠的錢還了。這是允許的借貸業務,不涉及稅收。
但如果這項業務稍有替代,就會有涉稅風險。比如公司註冊的時候,股東給公司500萬註冊資本作為初期流動資金。後續公司有錢,股東想要回他們的錢。這種形式的轉讓將被視為股息,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列舉了壹些常見的情況。如果這裏的公司是個人獨資企業,對公賬戶和個人賬戶沒有這麽嚴格的區分,只是報稅的時候需要壹起繳稅。
總之,對公賬戶和私賬戶之間的轉賬還是要謹慎。有些朋友的賬戶也可能會替別人轉賬,其實是有風險的。如果沒有依據,認定為個人收入,可能涉及繳納個稅。
這是壹個既有理論意義又有實用價值的問題。值得壹看。
公司股東或法人的個人賬戶往往與公司的對公賬戶有聯系。它經常被記錄在其他應收賬款賬戶中。如果壹年後這個賬戶還有余額,稅務機關會認為這是變相給股東分紅,要求股東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賬戶是否有未分配利潤。所以壹般情況是公司法人或股東的賬戶余額要在年底結算。
首先要明確公司為什麽要把錢轉到私人賬戶。公司財產和個人財產是兩個獨立的體系,即使是公司的股東也不能隨意動用公司財產。但是,目前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仍然心存僥幸。公司的部分收入不計入公賬,以為可以節稅,但實際上這是嚴重的偷稅漏稅。
作為出納,從公司賬戶和現金賬戶記賬看起來沒什麽,但是有兩個問題。銀行對賬單反映的不是取現,而是轉賬。作為出納,如果把公司賬戶裏的資金轉到自己的賬戶上,是違法的,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事實上,無論在公共賬戶上花了多少錢,稅收都是以收入為基礎計算的,而且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如果私人賬戶只收錢,那麽稅還是由企業賬戶繳納。
如果公司賬戶向私人賬戶支付業務款,那麽私人需要給公司開發票,公司有發票就可以抵稅。私人有營業收入,需要照章納稅。而且壹般情況下,支付個人款項時,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公賬轉私賬的時候,要寫清楚明細是什麽。
大數據時代,很多信息都是相互關聯的,稅務機關掌握的數據越來越多,不能再有錯誤觀念。
如果企業使用私人賬戶全額發放工資,壹般情況下,企業財務視為“現金”發放工資進行核算,不存在偷稅漏稅問題。但如果企業以“二次工資”的形式發放工資,即員工工資壹部分發放到公共賬戶,壹部分通過私人賬戶發放,這種情況基本可以認定為偷稅漏稅。
公司轉到私人賬戶的金額比較大。私人賬戶需要交稅嗎?
公司作為國家納稅人,對公賬和私賬之間的轉賬比較敏感,因為可能涉及偷稅漏稅的嫌疑。
所以,對公賬戶和私人賬戶之間的轉賬是否需要繳稅,要看轉賬的原因。
1.轉入公司股東、法人、高管、員工及其他人員的賬戶;
如果是貸款,不需要交稅,但是需要在貸款期滿後償還並支付利息。
如果是還款,不用交稅,但前提是公司確實向個人借款。
如果股東支付股息,他們必須支付股息稅。
如果是工資,獎金等。,必須由公司代扣代繳,再轉給個人。
2.交易對手是個人,企業之間正常的交易必須是公司對公司轉賬,但當交易對手是個人時,只能轉賬到對方個人賬戶;
交易對方是個人,壹般需要納稅,除非是轉讓壹些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資產,可以少繳稅或者不繳稅。
此外,個人也可以由稅務局代開發票。
所以公司的交易對手,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必須開具對方的發票,因為公司的每壹筆支出都要有用途和憑證。
公司向私人賬戶轉賬是否需要繳稅,要看轉賬的本質,從而決定是否繳稅,不考慮轉賬金額。
1.監控大額轉賬。
現狀是全國監管網絡逐步完善,稅務、銀行、公安等部門數據共享。公司向私人賬戶轉移大量資金,會被監控。
這源於《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的頒布,2019 10實施。單日50萬以上的個人,單日200萬以上的企業都會被監控。
第二,公司給私人賬戶轉賬交稅嗎?
要看具體情況。
1,個人正常交易轉賬。個人向企業銷售商品或勞務,可能涉及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2.企業把錢轉給股東。利潤分配和分紅轉讓涉及20%個人所得稅。
3.股東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如果證據齊全,可以免稅。若往來賬簿不明,則視為分紅和個人所得稅。
4.企業間交易,但通過個人賬戶轉賬。涉及企業所得稅少認的風險。
三、大額轉賬監控是銀行的監管系統,稅務系統可以調取相關數據幫助查補稅款。
隨著銀行與稅務部門合作的逐步深入,銀行會定期向稅務局推送大額可疑轉賬數據進行核查比對,從而使稅收征管網絡更加完善。
可以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現實中很多人經常通過企業法人賬戶給個人匯款,但是從企業賬戶給個人匯款會有什麽影響?我需要交稅嗎?很多人可能不理解。
對於公司轉賬的大額個人賬戶,私人賬戶是否應該納稅,要看公司轉賬的性質。下面我們來看看。
1,借款。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是不能隨便把錢轉到個人賬戶的。
所以壹般情況下,如果人們想把企業賬戶的錢轉到法人或者股東的賬戶上,只能以借款的名義貸出去。
如果以貸款的名義放貸,只需要在壹個會計年度內還款,不會有稅。
但股東或法人借款超過壹個會計期間的,稅務機關可將該借款作為股東分紅計入個人所得稅,這樣在每年4、5月份計稅時繳納個人所得稅。
2.直接轉讓給股東或法人。
如果直接從企業賬戶轉賬給股東或法人,而不是以借錢的名義,這種行為可能涉嫌偷稅漏稅。如果這筆錢超過壹個會計年度沒有歸還到企業賬戶,也沒有納稅申報,其他應收賬款金額太多,那麽稅務局可能會上門抽查,結果可能涉嫌抽逃資金或者挪用公款,也可能涉嫌違法行為。
此外,對公賬戶長期轉入法人或股東賬戶,可能涉嫌偷逃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可能面臨比較大的罰款。
3.將企業賬戶轉讓給股東、法人以外的其他個人。
現實中,有些公司可能會向個人采購,或者找壹些兼職的員工。這時候他們需要通過企業賬戶支付貨款或者支付勞務報酬給兼職員工。
但是跟個人采購物資的時候,很多人壹般都是沒有發票的,這是壹種不開票的支出。這種情況下,轉賬金額不足500元的,可以憑收據稅前扣除。超過500元的,只能要求對方給稅務局開具普通發票,但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
對於賣家來說,別人通過公司賬戶轉賬給自己後,屬於個人所得的範圍。只要屬於個人收入,就要按照個稅繳納。每年匯算清繳時,超過免稅部分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給兼職員工錢的公賬,簽合同的公司會代扣代繳。如果只是臨時性的兼職,那麽這筆錢是不會抵扣個稅的,因為現在每年都會計算個人所得稅,但是在轉賬金額中,壹定要寫明這筆資金的用途,比如勞務費,這樣兼職員工在年度計稅的時候,就按照自己的總收入來交稅。
4.支付工資
通過公共賬戶向員工發放工資和獎金是最常見的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只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即可。錢超過5000元就要扣稅。如果沒有達到5000元,就不用交稅。這種情況下,個人不用單獨繳稅,壹般由公司代扣代繳。
5.買方直接從公司賬戶轉賬到法人或股東的個人賬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交易雙方不得在交易過程中進行公私轉賬,但現實中壹些企業為了避稅,壹般會要求買方直接將款項轉入法人或股東的個人賬戶,以達到避稅的目的。
這種行為屬於偷稅漏稅。如果金額比較少,可能不會被發現,所以不需要交稅。但是如果數額比較大,被銀行或者稅務部門監控,可能會面臨罰款。
是否需要繳稅,不取決於轉讓金額,主要看性質和轉讓給誰。只是金額大了更容易被銀行監控。具體來說,要根據轉讓的對象和目的來確定是否需要納稅。
(1)工資。如果股東或者法定代表人也是員工,也應該領取工資,按照公司的工資結構,錢可能更多。所以妳需要根據妳的工資來交稅。
(2)借款。註意風險點。超過壹年不歸還,又不能證明用於生產經營的,稅務仍將其視為股息,按20%征稅。
(3)分紅。這個我們都知道,而且要交稅。
(4)投資回收。個人股東抽逃出資時,可能會以轉讓所得、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各種名義收回資金。不管叫什麽名字,他們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支付多少取決於收回的投資金額。如果和初期投入相比不賺錢,就不用交了(壹般會多壹些)。
(2)很多高管經常出差,兩個月的差旅費加起來可能比普通員工幾個月的工資還要高。如果真的是差旅費報銷,就不需要納稅。
對於與其他企業的交易,通常需要使用公司帳戶進行支付。如果是支付給個人的,那麽無論是勞務報酬還是工資,都是要代扣代繳的。
這個要分幾種情況逐壹分析!
壹、工資和獎金
年底發工資,分紅,獎金,持續了壹段時間的項目突然有大的收益是常有的事。
這種情況下,從公賬戶轉私賬戶也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假設轉654.38+萬)
1.公司已申報個稅,並通過銀行賬戶支付到個人銀行卡,屬於正常的稅後收入。
2,公司沒有向個人申報個稅,那麽個人的錢也是要納稅的,個人需要主動去稅務局申報。如果稅款隨後被追回,他將面臨罰款!
二、公司貸款(還款)或還款
這種情況下,個人急需用錢,可以向公司申請借錢先用,但不代表不用還。股東的借款必須在每年的65438+2月31日之前從個人賬戶歸還到公司賬戶,否則視為股東分紅,需要交稅!
還款其實是借款的反義詞。之前是個人借錢給公司使用,所以當公司把錢還到個人賬戶的時候,是不需要交稅的!
報銷其實是個人出差,或者購買公司用品。個人先墊付,然後收到發票後可以向公司申請報銷,從公司賬戶轉到私人賬戶。無論金額多少,都不需要交稅。
三。投資基金
從公司賬戶轉到妳個人賬戶的是投資收益,也就是股權收益,同樣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綜上所述,個人賬戶收款實際上必須是稅後收入,也就是需要完稅證明,而且錢是合法的,個人可以隨意使用!
專註財稅:只為提供優質財稅幹貨!
這個問題涉及兩個問題,壹個是公私,壹個是涉稅。下面我們分別分析壹下!
首先,公私的問題。
很多人看到公共事務就覺得不合法。希望妳不要陷入誤區。並非所有的“公共事務”都是違法的。如果企業從其銀行結算賬戶向個人銀行支付5萬元以上,有合法的支付依據,依法納稅,那麽這種“公家事務”行為就是正常合法的業務往來。
嚴查的非法“私轉”行為主要是指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向他人提供現金或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轉入個人賬戶的違法行為,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本節規定也很明確!
其次,涉稅問題。
正常的涉及稅收的公私交易,私賬可能涉及的稅收問題主要是個人所得稅或者企業所得稅,當然也要根據具體的交易行為來判斷。壹般來說,根據轉賬目的,可以分為以下三種大額交易:
1,公司發工資。
工資薪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往往個稅會由企業代扣代繳後再發給個人,這類交易不需要繳稅;
2.公司與個人/個體戶之間的交易
由於大額交易涉及的納稅人為個人/個體戶,該類交易的賬戶主體需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公司向個人股東還款/貸款。
無論是股東還是普通員工,過完年後,如果正常歸還公司賬戶的貸款,不涉及個稅。如果不返還,普通員工需要按照“工資收入”繳納個稅,公司股東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收入”繳納個稅;
如果公司用利息償還股東或個人,需要就利息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