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個人無息借款沒有涉稅風險的.
如果企業接受股東的無息借款,應當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確認財務費用,同時增加"資本公積".無息借款的利息視同為股東對公司的利息捐贈.這種情況下,公司無需繳納增值稅.
企業之間無息借款的涉稅風險
1、增值稅
企業之間的無息的借款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調整的所得,依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貸款服務"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符合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中"統借統還"業務的除外.
註意點: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壹條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同時又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壹百零九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壹條所稱關聯方,是指與企業有下列關聯關系之壹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壹)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系;
(二)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根據《關於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第三十條規定:實際稅負相同的境內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只要該交易沒有直接或間接導致國家總體稅收收入的減少,原則上不作轉讓定價調查、調整.
註意點:如果無息借款企業之間存在企業所得稅稅負差的,需要調整相對應借貸企業的收入或成本(費用).需區分關聯方企業金融企業與非金融企業利息支出的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且借款利率須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的相關規定的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公司向個人無息借款稅務風險是什麽?如果公司是跟個人借款並沒有稅務風險,但公司是跟其他企業借款,才有稅務風險.因此,財務人員在本公司發生借款的情況下,也要根據借款的對象來做好稅務風險預防的有關工作,避免產生風險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