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壹般納稅人是不是法人
是的,壹般納稅人壹定是法人。 從兩者的概念來看: 1、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如企業、機關單位、事業單位等。這種組織既可以是人的結合團體,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組織的財產。 2、壹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壹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因此,壹般納稅人是企業或企業性單位,顯然屬於法人。二、壹般納稅人認定標準
當前,我國壹般納稅人認定標準需符合以下兩種情況,具體為: (1)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三、壹般納稅人認定時間是多久
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自申請之日起,壹般納稅人認定時間是根據各個地域國稅局的規定,正常是7-15個工作日,最長時間為40日。 《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第八條 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納稅人應當在申報期結束後4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並由主管稅務機關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3、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20日內制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後1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不認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表》,經認定機關批準後不辦理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批準完畢,並由主管稅務機關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壹般納稅人壹定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