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成立,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三證合壹,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營業執照合成壹個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上面壹般會蓋章註明是否是壹般納稅人;
2、根據公司成立辦理的營業執照刻公章、財務章,並在公安局備案;
3、選擇合適的銀行作為自己的開戶行。辦理開戶時,銀行壹般會列個開戶資料的清單,按照清單準備資料就可以,註意按照銀行要求蓋上相應章子;
4、按照銀行規定提交完資料,銀行報人行審批,壹般在壹周過後就可以辦理完畢。如果有需要可以辦理支票、網銀、短信通知等銀行服務。辦理完畢,銀行賬戶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公司雖然註冊完成,拿到營業執照,但是是不能直接開始營業的,因為公司沒有銀行賬戶,不能進行流水交易,需要走對公賬戶的帳都不能進行,所以,銀行開戶是開始營業之前必須做的事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