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準考證及復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與報考崗位要求相對應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65438+2006未領取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證明(應說明考生基本信息、在校時間、學歷層次、專業);留學生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
5.已錄用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意見。其中,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服務期滿後成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三支壹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意見,並註明錄用(聘用)起始時間;失業人員應提供人事檔案保管機構出具的檔案保管信息。
6.“選聘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大學生服務西部地區(含晉西北計劃)”人員申請服務基層項目特崗的,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3),其中“服務地考核意見”分別由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蓋章,“派出單位意見”由市政府蓋章。
7.報考基層項目特殊崗位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簿頁)、退役證、學歷證明及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意見(應註明入伍、退役及檔案存放情況);已錄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三支壹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意見,並註明錄用(聘用)開始時間。
8.如需基層工作經歷報考該崗位的,需提供相關工作經歷。
9.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