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0日內,必須辦理稅務登記,並按月建帳。企業必須有專業會計人員根據原始票據和憑證為企業記賬。營業執照核準後,第壹個月辦完賬,次月開始納稅申報。不管賺不賺錢,不管有沒有生意,每個月都要根據經營情況做賬,然後根據賬本到稅務局進行納稅申報。
不進行會計和納稅申報將產生以下後果:
1,不能貸款買房;
2、辦不了移民;
3、不能領取養老保險;
4.公司每年會被稅務局罰款2000萬到2萬元;
5.企業欠稅,法人將被禁止出境,不能買飛機票、火車票;
6.如果企業長期不進行納稅申報,稅務局會進行現場審核;
7.長期未報稅,發票機被鎖;
8.進入工商經營很明確,所有對外申辦業務都有限制,比如在銀行開戶,進入商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也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由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進行利潤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