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在工商局及稅局等單位的稅費已清理完畢,有關證件等手續都已註銷,壹般是不會在到公司來查帳的,除非公司涉及稅款有大案要案等方面的情況。公司註銷後,有些公司數額比較大的,壹般都會推送到上面讓領導查閱。沒有數據的,壹般都不會推。所以在註銷公司完畢,領取清稅證明和稅務領取通知書裏面的20天內,會進行查賬。公司註銷是指當壹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公司註銷有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原因,內部原因例如公司經營不善,市場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銷、撤銷等,具體如下:股東或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公司依法宣告破產。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下列幾項: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3、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5、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就算是公司已經註銷掉了,仍舊有可能會被稅務機關進行稽查,公司在進行註銷的流程中,有壹個環節就是要到當初進行稅務登記的地方進行稅務登記證書的註銷,在實際稅務登記註銷過程中,稅務機關除了要會對公司呈交的財務報告和支票開局情況進行檢查,還會對公司整體的稅務情況進行風險檢查,如果發現存在稅務問題,就會被遞交給稅務稽查部門。
稅務稽查有壹部分是被隨機抽取到的,還有壹部分是本身就存在重大稅務問題,因為自身行為不端被舉報,或者是在稅務重審階段發現錯誤和紕漏,又或者是公司所處的行業稅務環境太差,稅務稽查部門必須對此進行整治以維護市場發展和運行,如果是本身沒有存在問題的公司當然不用擔心稅務稽查,只有心虛的公司才會擔心稅務稽查甚至會造成稽查阻擾。
如果因為稅務機關造成公司少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年內進行補繳,過了三年就不會繼續追繳;如果是納稅人自己計算出錯造成了少繳稅款,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進行追征,如果有特殊情況,經過申請是可以延長到第五年;但是如果是公司惡意逃稅,那就不管是什麽時間,稅務機關都會進行稅務追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