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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及如何分配「未分配利潤」,具體會計分錄有哪些?

1.未分配利潤的形成

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彌補虧損、提取盈余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後,在企業保留多年實現的凈利潤。未分配利潤通常用於以後年度向投資者分配。由於未分配利潤與盈余公積相比屬於用途不確定的留存收益,企業在使用未分配利潤時有較大的自主權,受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制較少。

2.未分配利潤的核算

在會計處理上,未分配利潤按利潤分配科目核算,應分別通過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現金股利或應付利潤、股利轉股本、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未分配利潤進行明細核算。

(1)股利或利潤的會計處理

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向股東或投資者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科目,貸記“應付股利”科目。

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後,向股東分配的股票股利,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利潤分配——股利轉股本”科目,貸記“股本”科目。

(2)期末結轉的會計處理

企業期末結轉利潤時,應將各種損益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並平衡所有損益科目。結轉後,“本年利潤”的貸方余額為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借方余額為當期發生的凈損失。年末將本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在沖減年度收入和支出後,應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同時將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後,“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貸方余額為未分配利潤金額;如果有借方余額,則表示未彌補損失的金額。“利潤分配”科目所屬的其他明細科目不應有余額。

(3)彌補虧損的會計處理

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可能有盈利也可能虧損。企業當年發生虧損,與實現利潤相同時,應將本年發生的虧損從“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

用當年實現的利潤彌補以前年度結轉的未彌補虧損,不作特殊會計處理。企業應將本年實現的利潤從“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貸方,貸方金額自然沖減“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借方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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