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壹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二、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人民幣,下同)、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壹元錢辦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這次公司法的修改進壹步降低了公司設立門檻減輕了投資者負擔,便利了公司準入,為推進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稅務登記執行?三證合壹?流程怎麽規定的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與登記機關溝通協調,確保登記信息采集準確、完整。
各省稅務機關在交換平臺獲取"三證合壹"企業登記信息後,依據企業住所(以統壹代碼為標識)按戶分配至縣(區)稅務機關;縣(區)稅務機關確認分配有誤的,將其退回至市(地)稅務機關,由市(地)稅務機關重新進行分配;省稅務機關無法直接分配至縣(區)稅務機關的,將其分配至市(地)稅務機關,由市(地)稅務機關向縣(區)稅務機關進行分配。
對於工商登記已采集信息,稅務機關不再重復采集;其他必要涉稅基礎信息,可在企業辦理有關涉稅事宜時,及時采集,陸續補齊。發生變化的,由企業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變更,稅務機關及時更新稅務系統中的企業信息。
已實行"三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模式的企業辦理註銷登記,須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填寫《清稅申報表》(附後)。企業可向國稅、地稅任何壹方稅務主管機關提出清稅申報,稅務機關受理後應將企業清稅申報信息同時傳遞給另壹方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稅務主管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進行清稅,限時辦理。清稅完畢後壹方稅務機關及時將本部門的清稅結果信息反饋給受理稅務機關,由受理稅務機關根據國稅、地稅清稅結果向納稅人統壹出具《清稅證明》,並將信息***享到交換平臺。
稅務機關應當分類處理納稅人清稅申報,擴大即時辦結範圍。根據企業經營規模、稅款征收方式、納稅信用等級指標進行風險分析,對風險等級低的當場辦結清稅手續;對於存在疑點情況的,企業也可以提供稅務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鑒證報告。稅務機關在核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偷、逃、騙、抗稅或虛開發票的,或者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等情形的,辦理時限自然中止。在清稅後,經舉報等線索發現少報、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相關信息傳至登記機關,納入"黑名單"管理。
過渡期間未換發"三證合壹、壹照壹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申請註銷,稅務機關按照原規定辦理。
分公司怎麽註冊壹、註冊分公司的壹般流程
(壹)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復印件);
3、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滬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
4、聯系電話;
5、授權委托書;
6、主要經營範圍;
(二)工商登記註冊
1、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
4、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壹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5、雇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6、場地使用證明;
7、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其他(如健康證等)。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代碼證書;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四)到銀行開基本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正本和復印件以及總公司所有證件的復印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費用在50?200之間開戶費。
開基本戶需要填很多表,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公、財章、負責人章及總公司的所有資料復印件。
開基本戶時,還需要購買壹個密碼器(從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銀行都有這個規定),密碼器大概需要400元(各銀行的收費不太壹樣)。今後公司開支票、劃款時,都需要使用密碼器來生成密碼。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國稅、地稅)、《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二、分公司註冊應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註冊分公司的註意事項
1、分公司經營範圍不能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2、分公司沒有註冊資本,無需辦理驗資手續。
3、分公司可以招聘員工並為其辦理社保。
4、分公司可以申請進出口備案,擁有進出口自營權。
5、獨立核算分公司可以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6、獨立核算分公司每月必須做賬並納稅申報。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2016年註冊公司新政策,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