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進項稅如何抵扣,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購入固定資產時,可按規定扣除所得稅,應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否則不能抵扣的,計入固定資產購置成本。
壹、固定資產進項稅和采購成本的入賬
借:固定資產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款:銀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關科目)
二、允許抵扣進項稅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買方是壹般納稅人,2,取得發票抵扣,3表示用於應稅項目。
第三,關於企業固定資本資產進項稅,還有壹個條件是不屬於不動產。如果是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不能允許企業或單位有效抵扣,其進項稅額計入購建成本。如果房地產已經使用了不能抵扣的外購材料,我們需要轉出相應的可以抵扣的進項稅。
四、不能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應全額計入購建成本,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款:銀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關科目)
固定資產兩年內抵扣進項稅額的會計分錄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稅[2016]22號),固定資產兩年內抵扣所得稅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60%
應交稅費-應扣除的進項稅額×40%
貸款:銀行存款等。
第二年(13月):
借方: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進項稅×40%]
貸:企業應交稅費-與待抵扣進項稅額相關的進項稅額×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