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在中央設立三師、三公、五省(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和內侍)。三師、三公只是壹種榮譽虛銜。
五省之中,只有尚書、門下、內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樞權力機構(秘書省掌圖書典籍,職任較輕;內侍省掌侍奉宮掖,委以宦官)。
三省各有明確分工。?
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
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發布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代改為“內史省”。
中書省掌握行政大權,它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禦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
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壹部分亦由中書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
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
門下省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
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
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書省 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臺”。
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壹。“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
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
負責執行詔令。 [編輯本段]六部 三省的長官納言、內史令、尚書令相當於秦漢時期的宰相。尚書省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其下設吏、禮、兵、度支(後改為戶)、都官(後改為刑)和工六部,與諸寺、臺分別處理各類事務。每部設尚書為最高長官,總管本部政務。
吏部
中國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務。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勛司和考功司。
司的長官為郎中,副長官為員外郎,其屬官有主事,令史,書令史等。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
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蔭、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勛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 、入籍、復名復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 度支(戶部)
戶部
中國古代官署名,為掌管戶籍財經的機關,六部之壹,長官為戶部尚書,曾稱地官、大司徒、計相、大司農等。
明清時期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 、戶籍、賦稅、俸餉及壹切財政事宜。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他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
禮部
中國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設。隋唐為六部之壹。歷代相沿。長官為禮部尚書。考吉、嘉、軍、賓、兇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
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兇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
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壹,掌管選用武官及兵籍、軍械、軍令等。源於三國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騎、別、都)尚書,另有有關軍事的駕部、車部、庫部等曹。各曹設郎。
隋始合為兵部,以尚書為主官,侍郎為次官。迄至清末,歷代沿襲,職權則不盡相同。宋、遼、金、元兵部不轄兵政。
明代兵部尚書號為“本兵”,權最重,凡武衛官軍選授簡練,均為其掌。清光緒三十二(1906),廢兵部,改設陸軍部。?
都官(刑部)
中國古代官署。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齊置都官,主官為尚書;次官,煬帝定為侍郎。後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獄,與最高法院性質的大理寺並列。
明清兩代,刑部作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復核,***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復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
工部,中國封建時代中央官署名,為掌管營造工程事項的機關,六部之壹,長官為工部尚書,曾稱冬官、大司空等。
工部起源於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漢成帝置尚書五人,其三曰民曹。後漢以民曹兼主繕修、功作、鹽池、園苑之事。西晉以後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
後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長官為大司空。隋代開皇二年始設立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開始的時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個辦事機構。六部的長官為尚書。六部的設置成為後代封建國家中央政權的固定制度。
院,本指有墻垣圍繞的宮室。隋杜寶《大業雜記》:“元年夏五月,築西苑,周二百裏,其內造十六院。”院作為官署名稱,是從唐朝開始的。禦史臺下屬有三院:臺院、殿院、察院。
中書省所屬有集賢殿書院,掌刊緝經籍。翰林院為各種文學技藝士(包括詞學、經術、合煉、僧道、蔔祝、術藝、書弈等)的待詔之所,備皇帝隨時召見咨詢。
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別置學士院,專掌起草機密詔令。在翰林學士內選拔壹人為“承旨”,號稱“院長”。員外郎、禦史、拾遺、補闊亦有互稱院長的。
唐中葉以後,置宣徽南北院使,專用宦官,總領宮內事務。五代後梁建立華政院,後唐改稱樞密院。
宋代稱院的機構增多,重要的有樞密院、立徽院、翰林學士院、諫院等,比較小的有進奏院、登聞檢院、登聞鼓院、糧院、審計院、官告院,南宋合稱六院。
其他還有國史實錄院(有時國史院與實錄院並置)、禦藥院、畫院等。
遼時除沿宋制置樞密院、宣徽院等外,北面官又有北、南大王院(分掌部族軍民之政)、夷離畢院(掌刑獄)、大林牙院 (掌文翰之事);
三班院(掌左、右、寄班之事)、著帳郎君院(掌管犯罪家屬服役之事)、王子院(掌王子各帳之事)、諸行宮都部署院(總契丹、漢人諸行宮之事),南面官有太子賓客院;
太子詹事院、中書舍人院、起居舍人院、通事舍人院、匭(gui)院、浩院、漢兒行宮都部署院、五京替巡院等。
金時稱院的機構有十多個:樞密院、翰林學士院、審官院、諫院、登聞鼓院、登聞檢院、記往院、國史院、宏文院、集賢院、益政院、宣徽院、太醫院、禦藥院、詹事院等。
元代稱院的機構最多,地位也比較重要,其長官都是從壹品或正二品,高於六部及諸寺、監長官。
其諸院的名稱是:樞密院、翰林兼國史院、蒙古翰林院、集賢院、宣政院、宣徽院、大禧宗梗院、太常禮儀院、典瑞院、太史院、太醫院、奎章閣學士院、將作院、通政院、中政院、儲政院等。
明代稱院的機構則大為減少,中央部門只有三個:都察院、翰林院、太醫院。了青沿明制,另立理藩院,掌管蒙、回、藏事務,以及與俄國交涉諸事。
清初曾有內三院: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後改為內閣。內務府所屬有上馴院、武備院,與奉袁苑合稱三院。各省學政辦事衙門稱“學院”。
清末新官制,以院命名的機構有資政院、弼德院、鹽政院、典禮院、大理院等。
在同壹機構的下面,劃分若幹部門或部分,有部、曹、司等名稱。 漢武帝時,全國劃分為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中央派遣壹名監察長官,稱為刺史,其所管區域,叫刺史部,簡稱部。
每部取壹個州的名字,因此部也稱州,如冀州、青州等。在郡的範圍內,有督郵代表太守督察縣鄉,分兩部、四部或五部,每部各有壹督郵。
掌管郡、縣軍事的都尉、縣尉,也往往分若幹部,稱為東部都尉、西部都尉、北部尉等,如曹操曾做過洛陽北部尉。在軍隊裏面,大將軍營有五部,每部置校尉壹人。
還有稱郡的衙署為部的,如古詩《為焦仲卿妻作》有“還部白府君”句,這裏的“部”即指郡署衙門。北齊有的署下面分部,如鉤盾署別領大囿、上林、遊獵、柴草、池蔽、首借等六部。
北周六官之下有計部、民部、禮部、樂部、兵部、駕部等。從隋朝開始,尚書省所屬的曹都改稱部,部遂成為中央主要政務部門的名稱,即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壹直沿用到清代。
清末改革官制,成立責任內閣,設度支部,民政部、外務部等十個部。
漢代從中央到地方的分支況構多稱曹,如東漢太尉府有西曹、東曹、戶曹、奏曹、辭曹、法酋等,尚書臺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等,郡縣分曹略如公府曹。
魏晉以後,尚書省的尚書郎,禦史臺的侍禦史,軍府的參軍,也都分曹。隋唐兩代,尚書省的下屬機構改稱部、司,公府不置僚屬,禦史臺分成三院;
分曹辦事的機構主要有中央禁軍各衛、都督府、都護府、州等,曹的僚屬都稱參軍事。遼金以後,稱曹的機構漸少。明清兩代以部曹為各部司官的通稱。
司,有掌管之意,隋唐以前,多用以表示官職,如司徒、司馬、司空、司寇等。唐代開始作為尚書省各部下屬機構的名稱。
每部轄四個司,第壹個司(與部同名)為頭司,其余為子司。如吏部的頭司叫吏部司,子司是司封、司勛、考功。
擴展資料:
中央官職
綜述
秦設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禦史大夫是副丞相,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並負責監察百官。
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設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魏晉南北朝時期,握有實權的先是尚書省,繼而又是中書省、門下省。隋代演變並確立為三省六部制。
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
後來又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別行使行政權、軍權、財權。明代內閣雖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但實際上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相當於前朝的宰相)。
清代康熙設立南書房,於清內閣和議政王大臣會議形成三足鼎立之勢。雍正帝設立軍機處,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兼任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
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
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
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祭祀等事;
兵部,管軍事;
刑部,管司法刑獄;
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
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寺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漢以太常、光祿勛、衛尉、太仆、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謂之九寺大卿。歷代略有變動,迄於清皆因之。
(1)光祿寺:掌宮廷宿衛及侍從,北齊以後掌膳食帳幕,唐以後始專司膳。
(2)太仆寺:掌輿馬畜牧之事,北齊始曰太仆寺,清光緒改革官制時並入陸軍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漢改太常,掌宗廟禮儀,至北齊始有太常寺,清末廢。
(4)宗正寺:明清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獄案件審理,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為大理院。
(6)衛尉寺:掌門衛屯兵,北齊改為衛尉寺,隋改為軍器儀仗、帳幕之類,明廢,清有鑾儀衛。
(7)鴻臚寺:秦曰典客,漢改大鴻臚,掌贊導相禮。鴻,聲也,臚,傳也,傳聲贊導,故曰鴻臚。至北齊曰鴻臚寺,清末廢。
(8)少府寺:掌山澤之事,後又掌宮中服飾衣物、寶貨珍貴之物,隋改為監,歷代因之,明始廢。
(9)太府寺:即大司農,掌錢谷金帛諸貨幣。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歷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啟為翰林國史編修等。
地方官職
綜述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
唐代在壹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
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幹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任免升降
“三省六部”制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職的任免升遷常用以下詞語:
(1)拜。用壹定的禮儀授予某種官職或名位。
(2)除。拜官授職,提升官職,如“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指南錄(後序)》壹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職的意思。而“左除”則是降級受職。
(3)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
(4)謫。降職貶官或調往邊遠地區。
(5)黜。“黜”與“罷、免、奪”都是免去官職。
(6)去。解除職務,其中有辭職、調離和免職三種情況。辭職和調離屬於壹般情況和調整官職,而免職則是削職為民。
(7)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
(8)舉:提升官職,對無官人士的提拔。
(9)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
官職簡介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總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
壹般只設壹個丞相,俗稱大丞相,,有時分為左右兩個丞相,右丞相專門管理國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顧問”。不需要管理國事。
太師指官職又名太宰
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
太子太師太子太師屬“東宮三師”為名義上的太子老師。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稱"三孤"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
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壹,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雍正帝建造的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壹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
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
禦史本為史官,秦以後置禦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壹,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壹級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壹等。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歷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範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長史秦時為丞相屬官,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
侍郎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壹。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長官,總攬壹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事,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臺”、“撫軍”。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府”。
縣令壹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裏正古代的鄉官,即壹裏之長。
裏胥管理鄉裏事務的公差。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陳涉世家》:“陳涉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鴻門宴》:“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別稱,掌管皇帝車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因之”是吳默的字。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
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紅樓夢》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範仲淹曾任陜西經略副使。
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後曾任七省經略,駐紮江寧。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水滸傳》中的林沖就是京城八十萬禁軍的槍棒教頭。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如《水滸傳》中的魯提轄魯智深。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赤壁之戰》:“晶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三省六部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壹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
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職。
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現在的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
兵部(管軍事,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長官稱尚書,副職稱侍郎,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六部制從隋唐開始實行,壹直延續到清末。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