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變更的,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註冊地址等。保持不變,也沒有改變的必要。
2.如有重大變化,需進行變更。詳情請參閱以下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
擴展數據
變更稅務登記
變更稅務登記是指稅務登記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報的壹種稅務登記程序。
納稅人辦理稅務變更應包括:變更單位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住所和經營場所(不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更)、擴大和縮小生產經營範圍等稅務登記內容。?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納稅人,應當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如實申報變更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或者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的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變更之日或者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公告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報變更稅務登記。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