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個人股東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股息和非居民個人股東從中國境內取得的股息,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2.企業股東取得的股息收入,減按2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3.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外取得的股息不在此征稅範圍內;
4.子公司支付給股東的股息,無論是個人還是法人股東,都要照章納稅。
股東股息的稅務處理:
1.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東領取股息時按“股息收入”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企業所得稅:如果股東是企業,通常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其獲得的股息,以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
3.稅前扣除:企業向股東分配股利前,應先扣除企業所得稅;
4.納稅申報:股東收到分紅後,需要依法進行納稅申報,以保證稅款的正確繳納;
5.避免避稅:稅法對股東分紅有明確規定,避免通過不正當手段逃稅。
綜上,股東分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稅率分別為20%和25%。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取得的股息也需要納稅,但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外取得的股息不在此稅範圍內。無論是個人還是法人股東,子公司的分紅都需要照章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
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